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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丝玉:玉石之美的独特展现

06-29

金丝玉:玉石之美的独特展现

1、睡醒 ...

  午睡醒来后,章之微才得知陆廷镇回来的消息。

  “陆叔叔有没有带东西给我?”章之微将盖在脸上的报纸拿下来,上面浓浓的墨水味道,被熨后拿过来,她不嫌弃这气味难闻,只转过脸,问陈妈,“他几时来?在哪儿?”

  “先生在老先生那边,说是傍晚过来,”陈妈端上来糖水,劝章之微喝,“您先喝些,我去帮您挑衣服。”

  章之微眼珠子一转:“不必,我自己来。”

  一室通爽明亮,里外绿意浓浓,章之微只穿了睡衣,探身喝那糖水。莲子被亲手用牙签挑走了莲心,和白果薏仁一块儿熬成糖水。前些天她迷上了加老姜和黄片糖熬出来的番薯糖水,这几天又不爱了,少女的爱来匆匆去也匆匆,陆廷镇宠着她,要什么都给,更何况一碗糖水。

  太阳灿灿,章之微几口吃完,陈妈连连叹气,叹她没有小姐样子,章之微抹了嘴唇:“我又不姓陆,出去也不丢他们的人。”

  她去洗了澡,也不在乎在陈妈面前袒露着,左右家中只有她们两人,陈妈不行,惊到用一大张干燥的浴巾将她裹起来,好言相劝:“总要在乎先生的面子。”

  陈妈口中的先生就是陆廷镇,这个房子的主人。

  章之微命苦,她爷爷奶奶祖籍福建,后来跑去马来西亚,五六十年代,东南亚排华,她父母带着她又仓促逃离,辗转来到香港,住在港岛东区北角处。只是阿妈和阿爸没挺得住,死在这边,章之微的邻居见她可怜,收养了她。一开始只是看她饿得可怜,丢给她一块儿饼吃,后来拿自己的薪水给她顺手买个裙子,买个书包……买着买着,就送章之微去学校念书,认她做女儿。

  这位邻居没有姓,人都叫他“阿曼”,这名字听起来有些女性化,但阿曼却是一个实打实的莽汉,小时候章之微被男同学抢了东西,坐在地上哭,也是阿曼走过去,一手一个拎起来。从那之后,街上、学校里再没有人敢欺负章之微。

  章之微念中学时,阿曼去世了。

  是一场意外事故,阿曼替他老板挡了枪,临死前老板问他有什么放心不下的,他都会安置。阿曼瞪大眼睛,气都喘不匀,嘴里往外冒着血沫子,撑着一口气告诉他,自己有个女儿,叫章之微。

  陆老板子嗣单薄,就一个儿子,叫陆廷镇。阿曼跟了陆老板近十年,忠心耿耿,又是舍命救下他。这样的恩情,陆老板不可能不报。他是个讲义气的人,将章之微从旧屋中接出来,全当陆家的小姐,又送她去玛丽诺修院中读书,衣食住行,无一不精,养得身娇肉贵。

  只是称呼上有点混乱,章之微和陆廷镇相差八岁有余,不足九岁,却还得叫他一声“陆叔叔”,全因阿曼生前为陆老板效力,称呼他一声老豆。阿曼过世的时候,也是风光大葬,人人都知陆老板讲义气,重情谊,不信?瞧瞧如今的章之微,俨然的陆家大小姐做派。

  章之微不肯穿陈妈挑好的裙子,她不爱这些繁琐的装饰,就白衣白裤白皮鞋,今天风大,又在陈妈念叨声中加一件净色开司米毛衣,匆匆下楼,让司机送她去见陆廷镇。

  司机笑着称赞章之微和陆廷镇叔侄情深,章之微只望着车外,一言不发。

  叔侄情深?说起来倒也没错,不过未必是那个情,或许欲字更佳。

  陆家府邸低调内敛,处僻静幽静之地,章之微和陆太太——也就是陆老板的妻子相熟,只是今天对方不在,说是去看电影。又听人讲陆廷镇也不在,说他和陆老板去公司,在家里连杯茶都没喝完。

  章之微扑个空,也不失望,她戴上一顶草帽,去花园里晒太阳,睡了一阵,听见花园里面,雇的两个小丫头正在窃窃私语。

  巧,讲得就是她,陆家最怪的存在,章之微。

  “……听说是陆老板心善,才收留了她,”其中一个小丫头撇嘴,“我听张妈说,陆老板现在让章之微搬走,是怕她和先生闹出什么。”

  章之微知道张妈,是这个家里的旧人了,照顾着陆廷镇长大,章之微和她关系不好,两个人没少吵架。

  “听说是那位午夜对先生发嗲,被太太撞见,”另外一个人说,“太太就先生一个儿子,龙配龙,凤配凤,陆家又没有娶几房的规矩,哪里容得下她。”

  “是吗是吗?”章之微凑过去,她问,“真的?”

  小丫头吓一跳,看她眼生:“你是?”

  章之微压低声音:“张妈让我过来。”

  顿了顿,她又说:“张妈真这样说?上次我听她和人提起,还以为是说笑。”

  小丫头丝毫不怀疑:“不单单是张妈,还有给先生开车的罗志,都说章之微是被赶走的。”

  章之微说:“谢谢,你叫什么?”

  小丫头说:“我叫小月。”

  又指指另一个:“她叫珍丽,你呢?”

  章之微摘下帽子,黑色的漂亮卷发落下来,她朝着两个小丫头笑笑:“我叫章之微。”

  在两个小丫头惊恐的视线中,章之微拎着帽子,转身就走。

 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从这些人口中听到这种故事了。

  章之微在陆家住了好几年,上个月忽然搬走,住了陆廷镇买的房子,陆老板和陆太太送了一个人让她使唤;而陆廷镇在那天过后去了澳门,一走就是一个月。好好地养着的一个女儿,忽然送出去,再加上她已成年,花一样的年龄,陆廷镇又是单身未婚,虽是叔侄相称,但有些人早就编排出许许多多荒诞不经的话,有者窃窃私语,说是章之微勾引不成反被陆廷镇厌恶驱赶,有鼻子有眼。

  究竟是不是真的?

  谁也不知道。

  只剩下两个小丫头吓到互相环抱,瑟瑟发抖,忐忑不安,唯恐章之微向上告状,赶她们出去睡大街。

  章之微上个月搬走后就再没过来,谁知道她会在今天突然出现?而且也不是传说中凶悍的模样,反倒像个天真无知的稚女,周身上下干干净净,朴素又利落,没有张妈说的半点妖娆气。

  忐忑到晚上,陆廷镇终于到了。

  章之微早早地站在门口,风吹到腿冷。她抱紧双臂,下午只吃了一碗糖水,晚餐没有吃,就等着陆廷镇归家。

  黑色的劳斯莱斯姗姗来迟,章之微认得陆廷镇的车子,她站在草坪上,晚风将她的净色外套吹起边缘,她眼睛不眨一下,牢牢地盯着车子停下,有人躬身打开后面的车门,浅灰色西装的男人下了车,身姿挺拔,长身玉立。

  今夜月光凉薄,只他眼睛有一丝沉静的光,章之微已经跑过去,笑着叫他:“陆叔叔!”

  她没敢扑到陆廷镇怀抱中,站在离他三步远的位置,陆廷镇的视线终于落在她身上,问:“看过礼物了?还喜欢吗?”

  章之微说:“礼物?”

  “下午让人送到陈妈处——你没回家?”陆廷镇看她,“等了一下午?”

  “是啊,”章之微说,“我听陈妈说你回来了,巴巴地等着你呢。”

  陆廷镇叹气:“我说过我会去看你。”

  章之微跟上他脚步:“可我想早点见到你嘛。”

  陆廷镇没说什么,晚餐早就已经备好了。陆太太吃完后已经睡下,陆老板有话要和陆廷镇说,饭后,陆廷镇去见他,只章之微一人慢悠悠吃着千层叶蛋糕,夸奖:“张妈,王伯的手艺越来越好了。”

  张妈躬身倒奶,笑着提醒:“小姐,您忘了,王伯已经不在这里工作啦。”

  她后面,捧一大捧百合花的珍丽魂不守舍,好几次险些将百合花插到瓶外去。

  章之微惊讶地叫一声:“我想起来了,王伯他是不是因为编排人被割了舌头?”

  张妈面不改色:“我倒听说是烂赌。”

  章之微摇摇头,放下叉子:“都一样,烂赌该剁指剁手,编排人说坏话也该割舌。”

  话音刚落,听见哗啦一声响,张妈肩膀一耸,转身看到小丫头珍丽守着跌破的水晶花瓶,面如土色。地上瓶碎水溅,百合花折了茎,散落一地,乱糟糟。

  张妈压低声音教育毛手毛脚的小丫头,刚说没几句,陆廷镇过来了,他脱掉西装外套,搭在胳膊上,看这一团狼藉,也不恼,对张妈说:“不过摔破个花瓶,教育几句就算了,没什么。不过,张妈,你是家里的老人,既然招了这些年龄小的进来,就该知道得留神教。”

  张妈低头:“先生,我明白。”

  陆廷镇也不多言,转身叫章之微:“走,回家。”

  张妈头更低了。

  章之微站起来,她嫌天气热,已经脱了陈妈非要让她穿的那件毛衣开衫,现在也不知道丢到哪儿。左右不过一件衣服,她跟上陆廷镇的脚步,出了陆家的房子,月光隐隐,陆廷镇将自己的西装外套展开,搭在她肩膀上,拢了拢。

  陆廷镇身姿挺拔,西装外套也大,直接将章之微罩住,严严实实。

  他语气淡淡:“胸衣也不穿,像什么话。”

  章之微抵他肩膀,陆廷镇没推拒。她的脸颊贴到陆廷镇胳膊上,蹭了蹭,闭眼,软声:“上次陆叔叔把我唯一的胸衣撕坏了,叫我怎么穿?”


2、白花 ...

  夜空浓厚,沉甸甸得像人睁不开的眼睛,章之微方才用一把银质的小叉子切千层叶蛋糕,里面有杏仁片和奶油。

  她吃得不多,说话时候也有和奶油杏仁片般的香气,陆廷镇任由她没骨头似地依偎着,不轻不重地说:“站好,谁教你这样走路?”

  章之微说:“我累。”

  “下次不必来这边,”陆廷镇说,“太太身体欠佳,我和父亲又不在,谁照顾你?”

  章之微不在意:“住这么多年,我习惯了。”

  陆廷镇未置可否。

  月光下的章之微身体更显小小,裹着陆廷镇的外套。

  恍然多年岁月过,她却似从未生长,无论吃苦或者享福,都没对她的性格造成什么影响,依然故我数载。

  就连这不穿胸衣的毛病也是。

  以前章之微跟着阿曼的时候,虽住筒子楼读公学,在吃穿上却没怎么遭罪。陆老板待手下不薄,平时逢年过节也给他们包利是封,一些其他人送来的点心东西也都分给他们。阿曼块头大,讲情义,同在陆老板手下做事的人知道他有女儿,有什么好东西也都留给他。

  是以,章之微吃得好,营养均衡,发育得也早,长个抽条一点儿也没耽搁。阿曼的朋友都感叹,讲阿曼笨手笨脚,养的女儿却水灵灵,靓到能去选美。

  初次见陆廷镇的时候,章之微着一身黑衣,两根麻花辫被编得歪歪扭扭。她自己不会梳头发,都是阿曼给她编辫子。

  陆家房子在山顶,周围又有许多鬼佬,章之微没来过这种地方,还穿着孝服,被人半推半带地送到陆老板面前。她胆怯,又听人说她命硬,克亲人,陆老板是生意人,不会请瘟神进家门。若是陆老板不养着她,她小小年纪,又能怎么办?

  彼时尚年幼的章之微眼睛含了一汪泪,不看周围豪门陈设,只抬头看陆老板,他相貌温和,瞧着不是坏人。

  第一个和她说话的却是陆廷镇。

  “你是阿曼的养女?”

  章之微循声看去,隔着被打湿又干巴巴黏在一起的睫毛,看到一张极英俊的脸,很年轻,肤色白,鼻梁高,发黑而微卷,质地考究的黑西装,黑领带,像画报上的明星。

  见她不说话,他又问,语调平和:“叫什么名字?”

  “芝薇,”她说,“章芝薇。”

  “哪两个字?”

  “灵芝的芝,紫薇花的薇。”

  男人没说,陆老板终于发话:“名字不错,很贵气。”

  贵气是贵气,怕是她压不住。

  “名字不好,”男人说,“不适合你。”

  陆老板说:“廷镇,不许胡说,不礼貌。”

  他很和善,对章之微说:“你养父叫我一声老豆,他如今不在,你可愿意留在我家?”

  又指了指陆廷镇:“这是我儿子,廷镇,论起来,你叫他一声叔叔。”

  章之微没有拒绝,她一个孤女,留给她的路不算多,要么就是重新回拥挤逼兀的筒子楼,继续念公学,受阿曼朋友们的接济。运气好,长大后读书去做售货员,运气差,学也念不成,去湾仔洛克道,或油麻地或旺角,把临街的窗户漆成绿色,去做“一楼一凤”。

  她对着陆廷镇叫了一声“陆叔叔”,被陆老板留在家中,从此之后,住大屋,吃美食,着锦衣。

  名字也改了,陆廷镇觉着她原本的名字太浮太艳,又是芝又是薇,与她长相不符,换了,换成“之微”二字。

  人之于世,最好不过识微知着。

  陆老板还是迷信的,章之微幼年失怙,母亲早亡,养父不幸,这样的人,八字硬。陆老板纵使重情谊,也不敢真的将她养在身边,陆廷镇出面,给她改个名字,之微,微小如草,或许也能压一压。

  陆老板就此去请了高人指点,得到高人肯定答案后,这才放心地养着她。

  ……

  章之微裹着外套,跟着陆廷镇回家。

  事实上,她如今住的也不是陆廷镇的房子,陆廷镇的房子在半山上,有巨大的落地窗,窗外青山碧海好风景。章之微如今住的是一高档社区,阳台外高楼大厦,她自己陆陆续续搬了许多植物进来,大概因为童年时候妈妈常和她提起在马来西亚的住所,溪流侧畔,稻田整齐,晨起雾气浓稠,绿意浓浓,阳光鲜净明艳……

  章之微在港城出生,自然不知道妈妈描述的是怎样景象,只是她骨子里天然亲近绿色,亲近自然,房子的地板也全是木头的,一应家具全是红木,陆廷镇出资购置,只有房中的绿植是她亲自挑选,一盆一盆地搬进来,水姜花,魔力,预览,蔓性爬行的牵牛花、使君子,等等,不胜其数。

  陈妈常常念叨她,好好一个房子,长得全是草草草花花花,陈妈怕虫子,又担心会引来蛇。在章之微耳朵里,这些都是无稽之谈,又不住一楼,怎会有蛇?

  陆廷镇对她的布置没有任何意见,陈妈煲了汤,他自己略喝一些,抬头看章之微目不转睛地盯着他,搁下勺子:“做完功课?”

  章之微点头。

  陆廷镇说:“拿来我瞧瞧。”

  章之微不开心:“陆叔叔,说好的礼物还未给我,先查功课?”

  陆廷镇不发一言,看陈妈,陈妈忙去捧了盒子过来,笑着递给章之微。章之微这才笑起来,盒子就放在餐桌上,她开心地拆开缎带:“是什么?”

  陆廷镇不说话,他在喝汤。

  章之微也不一定要他回答,她自顾自地拆开,惊叹:“香水!”

  漂亮精巧的小瓶子,玲珑剔透,盛着柔柔月光般的液体。她第一反应拆了盖子,又看陆廷镇——他没有抬头,似乎并不在意她收到礼物的神情,仍旧慢条斯理地吃饭。陈妈的手艺好,这也是陆廷镇将她带来照顾章之微的原因之一。

  章之微重新将香水盖好,小心翼翼地放回盒子中,陈妈去厨房中收拾东西,她双手撑着餐桌,问:“陆叔叔,今天你还回去吗?”

  陆廷镇说:“我还有事要忙。”

  章之微面露失望:“什么事?你刚回来。”

  “张老的儿子被人绑了作肉参,”陆廷镇吃完饭,用餐巾擦拭唇角,“事情出在港城,我不能不帮。”

  章之微惴惴不安:“安全吗?”

  这话说出来,她自己都觉着傻。陆廷镇是陆老板唯一的继承者,陆廷镇双手干净,身家清白,若有人那边关系紧张,往往也是请他出面调解,他怎会以身涉险?

  “只是聊聊天,降降赎金,”陆廷镇已经站起来,“时间不早了,你休息。”

  章之微站起来,她几步走到陆廷镇面前,拽着他西装,布料含麻,被她大力捏得发皱。

  章之微只看他,轻声问:“你离开前的那晚……”

  陆廷镇面色并无波动,他只低头,捏了捏章之微的脸颊:“这件事,明日我和你好好谈谈。”

  章之微这才松开手。

  陆廷镇穿上外衣,外面人已经候着了,低声叫他:“陆先生。”

  后面的话听不清楚,门关上。

  章之微折返回房,陈妈惊讶地端出来一盅汤:“先生已经走了?”

  章之微:“嗯——放桌子上吧,我喝。”

  她也没什么胃口,重新打开香水,往手腕上喷了些,闭上眼睛,贴近,细细地嗅。

  香气渐渐地扩散开,如丛林里起的一层水雾。

  是干净清澈的白花香气,脂粉味道很轻,像净澈阳光照耀下、插满栀子花的水晶花瓶。

  章之微依稀想起,上次和陆廷镇发生关系时,他卧室床边的桌子也摆着一个水晶花瓶,插满大朵大朵的白色栀子花。

  事实上,章之微和陆廷镇一直叔侄相称。陆家早些年间结了不少仇家,到陆廷镇这一代,即使局势缓和许多,却也不会刻意招摇。阿曼替陆老板挡了那致命一枪,很难讲那些人会不会将矛头对准章之微。

  在住进陆家之后,很长一段时间中,章之微都谨小慎微,被保护得很好。

  出门总有保镖跟随,哪怕是在学校中,也少不了人守护关照。

  一个孤女尚且如此,更何况继承者陆廷镇。

  也正因此,章之微很难找到和陆廷镇单独相处的机会。陆太太信佛,章之微跟在她身侧,最多的就是抄佛经,练毛笔字。陆太太万事看得极淡,和丈夫儿子也不怎么亲近,更何况章之微。不过章之微身世太过可怜,陆太太才多疼她几分。

  陆廷镇大部分时间不在家中,偶尔回来,和章之微也保持距离,两人向来恪守规矩,平日里也清楚自己的位置,最亲昵的举止,还是一月前,章之微游泳呛了水,陆廷镇纵身跳入泳池,搂着她纤细的身体带上岸。

  那天是陆廷镇的生日,办得十分低调,只请相近的人家过来。但生日主人不能这样狼狈、湿淋淋地去见客人,陆廷镇重新去洗澡换衣服,章之微跟进去。

  也是在这日傍晚,楼下宾客欢声笑语,楼上,淋浴的水往下落,一地的乱七八糟,白色圆形浴缸中,章之微挣扎着往外爬,又被陆廷镇捞回压住。

  “不许叫,”陆廷镇捂住她唇,“再叫,就弄死你。”


3、叔侄 ...

  关于那晚,章之微不能回忆太多。

  如刀尖抹蜜,似糖中藏针。

  她没有参加陆廷镇的生日晚餐,更不知陆廷镇如何与陆老板、陆太太沟通。

  总之,第二天,章之微脚步虚浮,下楼吃早餐,陆太太和蔼可亲地告诉她,她需要搬出去住。

  房子是陆廷镇买的,人也是他指派,章之微东西不多,三两下收拾干净。离开的时候,陆太太将自己佩戴许久的一个翡翠镯子褪下给她,老坑玻璃种,种水好,光泽足。

  “微微,”陆太太说,“常回来看我啊。”

  章之微在陆家住多年,这家里一人一草一木,她都熟悉。

  陆老板面善心硬,家中能与他命令相违背的只有陆廷镇一人。他重情义爱名声也是真,感念阿曼救他这件事,待章之微也是真情实意地好。

  陆太太是菩萨一般的人,菩萨心肠,面团性格,她是一个传统的大家闺秀,没有自己的主见,往往是陆老板说什么,她就做什么。

  为陆家工作的人大多对章之微毕恭毕敬,唯独张妈有些“瞧不上”章之微。张妈是照顾陆廷镇长大的人,倘若放在旧社会,那就是“奶妈”“乳母”样的人物。章之微不知道自己哪里开罪她,起初,她尚客客气气,惴惴不安,在意识到对方的确对自己抱有敌意后,章之微也不去在乎。

  章之微也曾无意间听张妈和陆太太提起:“啊呀,章之微年纪这样大了,和廷镇没有血缘关系,廷镇又一直没娶妻,两个人住一屋檐下,不太合适……”

  陆太太说:“不要乱讲,张妈,传出去像什么话?”

  章之微不以为然,她轻轻后退,冷不丁撞到人胸膛中。

  回头看,是宿醉醒来的陆廷镇,他只静静站着,沉默不言语。

  第二日,张妈对陆廷镇的称呼也改了,不再享有特权,不叫他“廷镇”,而是像这家中其他佣人,称呼他为“先生”。

  从那之后,章之微再没遇过张妈讲坏话。

  这个家中,章之微唯独不了解的人,就是陆廷镇。

  他是陆老板和陆太太唯一的孩子,陆太太生育他时伤了身体,而陆老板和陆太太感情深厚,哪怕在71年、“纳妾制度”废除之前,也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去再娶二三四五六房。

  陆廷镇一生顺风顺水,章之微认识的人中,找不到比他更会投胎的人。就像玩二十一点,陆廷镇天生好命,先抓一张黑桃A,再来一张老K。

  章之微命苦,自小生在最乱最脏的地方,父母早亡,疼她的养父也早早去世,手中统总一张二,一个三,咬牙搏出去,也只再多拿一张十。

  刚来陆家时,章之微和陆廷镇关系不错,毕竟是阿曼和他一些江湖道义朋友带大的,机警,开口就是“叔叔”,陆叔叔长,陆叔叔短,撒娇卖乖她最拿手。陆廷镇也疼她,要什么给什么——陆家什么都不缺,陆廷镇也乐意宠着她,就像养个妹妹,送她去读最好的学校,给她请最好的钢琴老师。

  他相貌俊,又有金钱权利的光环,章之微哪里能抵得住这种“宠溺”,等少女心萌动,便一头栽进去。

  可惜,栽进去的似乎只她一人。

  ……

  章之微独自睡到次日,陆廷镇也没回来,差人给她打电话,又说有事要忙,过两日再来看她。

  章之微已经习惯了,她打着哈欠吃早茶,看熨烫好的报纸,油墨方块字,最大的版面,印着近期的纷争事件。张老接回被人绑走的儿子,支付赎金二十万。

  陈妈将报纸拿走,嗔怪:“好小姐,吃完饭再看罢。”

  章之微问她:“书包准备好了?”

  陈妈颔首:“车也在下面候着。”

  章之微伸个懒腰,长长叹气。

  如今学校中,大家考虑得莫过于两种,一是深造升学,二是回家嫁人。按照陆廷镇的意思,他打算送章之微继续深造,申请剑桥大学三一学院。章之微却不想去,她想考去马来西亚,读完后再申请英美的研究院。

  “我不喜欢鬼佬,”章之微曾对陆廷镇说,嘟囔,“我讨厌他们。”

  陆廷镇只当她是闹小孩脾气:“只教你学习他们的长处。”

  就升学事上,未达成一致的两人有着短暂的冷战。章之微跟着阿曼在贫民窟讨生活的时候,没少受英国警长们的气。她父母的离世和对方也脱不了干系,开店的人都得孝敬警长点东西,不孝敬的就等着麻烦上门。

  这些鬼佬们,对陆家又是另一幅谄媚嘴脸。

  在此等状况下,章之微对这群家伙没什么好感。

  还有……

  从港城到英国,十多个小时起步呢,倘若去马来西亚,不到五小时。

  章之微不想长时间回不了家。

  虽然她一厢情愿地认为陆廷镇给她一个家。

  章之微如今就读于玛丽诺修院,教会学校大多要求学生取英文名,学校中,同学都叫她“Claire”,在一众如英文教科书人物的“Mary”和“John”中,这个名字看起来如此特殊。

  这也是陆廷镇为她取的。

  章之微不懂英文名字的含义,她只觉好听好读,朗朗上口。陆廷镇喜欢,那她也喜欢。

  章之微聪慧,对已经学过的东西不感兴趣,有一门课程科目叫做“经济及公共事务”,简称EPA,即Economics and Public Affairs,今天讲港城四大民系,上面的东西她都了解,听得昏昏欲睡,熬到下课,才背上书包往外走。

  没走几步,听到人和她打招呼:“之微!”

  章之微转身,看到一短发俏女郎跑过来,蜜色肌肤,气喘吁吁。

  她在学校中唯一的好友,孟佩珊。

  章之微停下等她:“怎么?”

  “记得今年新秀歌唱大赛的冠军吗?那位穿金色裙子唱《风的季节》的小姐,”孟佩珊得意洋洋炫耀,“我哥帮我拿到她的签名耶。”

  章之微不感兴趣:“我还以为你走路撞到财神。”

  章之微对娱乐圈的事不感兴趣,低头走路,孟佩珊神神秘秘凑过来:“你看了今日报纸?”

  章之微明知故问:“什么大新闻?”

  “张老接回儿子,”孟佩珊说,“你的好陆叔叔给了张老好大一个人情呢,从四十万降到二十万,全仰仗你陆叔叔的威望。”

  章之微说:“不要胡说,陆叔叔做正经生意。”

  孟佩珊大笑:“我当然知他做正经生意,只是夸他豪爽仗义。我听哥哥说,张老先去求了陈修泽呢,他都不理,还是陆先生帮忙。”

  章之微匆匆走,她心不在焉。

  去年,张老的儿子险些伤了陈修泽怀中明珠,陈修泽看在张老面子上勉强原谅他,遇到这种事,定不会亲自出面。章之微都能猜到事情原委,多半是陈修泽提醒张老找陆廷镇,陆廷镇才肯出面料理。

  孟佩珊又邀章之微周末去逛街购物,去参加花园派对,章之微摇头:“我要温书,没时间。”

  孟佩珊惊讶:“这样用功读书,也不买新衫?”

  章之微说:“我不喜欢。”

  倒也不是真不喜欢,陆廷镇送她的衣服鞋子能塞满整个房间。他有着自己的一套审美,喜爱她穿着素净大方,裙摆都是膝盖之下,要她不烫发染发,耳洞也不打,更不消说纹身抽烟类伤害身体的行为。

  倒没有明令禁止,只是陆廷镇爱这个,章之微便去做。

  刚好章之微怕痛,耳洞纹身大可不必;章之微头发很漂亮,又黑又密,她也舍不得用颜料或机器来戕害它。

  她还记得,去年宴客时,旁人问陆廷镇择伴侣的要求,他只说:“我喜欢聪明的女性。”

  其他呢?

  “顺眼就好。”

  章之微自认为,她应当属于“顺眼”一类。

  陆廷镇当对她有感觉,否则不会在那天与她多次荒唐颠倒,清晨又来抱她,压腿狠送。

  今日来接章之微的车子却迟了,孟佩珊的兄长来接她,先行一步,还带了香喷喷的烤乳鸽,章之微笑着与她作别,独自站在树下等,抬手看一看时间,纳罕不已——怎么今天来这样迟?

  久等不见熟悉的车子,章之微打个哈欠,忽听有人叫她:“微微!微微!”

  一辆粉色敞篷车停下,下来一粉西装、梳油头的男人,笑嘻嘻:“等人呢?”

  他摘了眼镜,章之微才认出。他父亲和陆廷镇做过交易,自身活脱脱一纨绔子弟,是内地来的,姓吴,单字名年。

  吴年瞧起来流里流气,本质却不坏,章之微与他闲聊,没几句,吴年摆摆手:“微微,看我买的车,怎么样?”

  他喜奢华高调,人穿一身粉,车也漆亮粉,潇洒自如,章之微抱书上前,拍了拍车,惊奇:“怎么是这个颜色?”

  “不喜欢?”吴年问,“你喜欢什么色?”

  章之微说:“红色吧。”

  “好啊,”吴年笑,“这样,我去和陆叔叔谈一谈,我送你一辆红车,你嫁给我,怎么样?”

  章之微知他喜欢开玩笑,顺着往下说:“好啊,你今晚就去说,只要他同意。”

  吴年摆手:“别,我可——”

  车到了,陆家的司机走过来,打断谈话,恭敬请章之微上车。

  章之微不以为意,她和吴年挥挥手,折身打开车门,视线触及内里人影,她僵住。

  身着深灰色衣衫的陆廷镇就坐在车内,微卷发梳得规整又英俊,听到动静,他抬眼:“上车,傻站着做什么?”

  章之微安静地上车,她不知对方是否听到,双手放在膝上,慢慢开口:“刚才佩珊的哥哥接她回去了。”

  陆廷镇不咸不淡:“他也开粉红色的车?”

  章之微:“没有……不过他带了烤乳鸽。”

  她决意活跃气氛,伸手向陆廷镇讨要:“陆叔叔,你什么时候给我带烤乳鸽?”

  陆廷镇低头,将记事本上一页撕下,揉成团:“我是工作,不是穿粉红西装打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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